定了,招采从业人员专业技术能力评价工作以后这么干!
专栏:行业动态
发布日期:2019-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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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品牌文化中心 李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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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1日,中国招投标协会发布公告,公布招标采购从业人员专业技术能力评价工作具体安排。根据2018年3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98号令《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9月11日,中国招投标协会发布公告,公布招标采购从业人员专业技术能力评价工作具体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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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招标采购从业人员专业技术能力评价初级招采人员测试办法 


第一条 根据中国招标投标协会《招标采购从业人员专业技术能力评价暂行办法》,制定招标采购从业人员专业技术能力评价初级招采人员测试办法(简称“初级招采人员测试办法”)。

第二条初级招采人员测试设置科目2门,包括科目1《招标采购法律法规》、科目2《招标采购专业实务》。

第三条 初级招采人员测试原则上每年举办2次,分别在连续2个半天举行,每一科目的测试时间均为100分钟。


第四条 初级招采人员测试均为客观题,实行网上答题与阅卷。测试成绩实行连续2次测试为一个有效周期的滚动管理

第五条 凡符合条件者均可在中国招标投标协会(www.ctba.org.cn)或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报名,缴纳测试费用,参加测试。测试通过后,颁发《招采人员初级能力评价证书》。具体报名办法详见中国招标投标协会网站。

第六条 初级招采人员测试坚持测培分离和培训自愿的原则。凡参与测试工作(包括命题、审题与组织管理等)的人员,不得参加测试,也不得参加或举办以测试为目的的培训工作。

第七条 初级招采人员测试实施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严格参照国家相关工作纪律和管理规定执行,遵守测试工作纪律,切实做好测试安全保密工作。

第八条 凡违反测试工作纪律和有关规定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九条 本办法自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由中国招标投标协会负责解释。


附件2:招标采购从业人员专业技术能力评价中级招采人员测试与评审办法

第一条 根据中国招标投标协会《招标采购从业人员专业技术能力评价暂行办法》,制定招标采购从业人员专业技术能力评价中级招采人员测试与评审办法(简称“中级招采人员测试与评价办法”)

第二条 中级招采人员测试设置科目4门,包括科目1《招标采购法律法规》、科目2《招标采购专业实务》、科目3《招标采购合同管理》、科目4《招标采购项目管理》。已通过初级招采人员能力测试者免考科目1和科目2。

第三条 中级招采人员测试原则上每年举办1次,分别在连续2天(4个半天)内举行,每一科目的测试时间均为100分钟。

第四条 中级招采人员测试均为客观题,实行网上答题与阅卷。测试成绩实行连续2次测试为一个有效周期的滚动管理。

第五条 凡符合条件者均可在中国招标投标协会(www.ctba.org.cn)或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报名,缴纳考评费用,参加考评。具体报名办法详见中国招标投标协会网站。

第六条 参加中级招采人员网上测试合格的人员,按规定在网上填报《中级招采人员申请表》,参加中级招采人员能力评审。

第七条 所有中级招采人员的申请者在网上报名时,应按《中级招采人员申请表》的要求,提交申请者参加并已完成实施的招采项目业绩;以及反映项目招采文件的编制水平、合同条款设置思路、解决了项目管理中相关问题的项目案例。

第八条 中国招标投标协会组织中级招采人员评审专家委员会对所有申请者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颁发《招采人员中级能力评价证书》。

第九条 中级招采人员测试与评审坚持测培分离和培训自愿的原则。凡参与测试与评审工作(包括命题、审题与组织管理等)的人员,不得参加测试,也不得参加或举办以测试为目的的培训工作。

第十条 中级招采人员测试及评审实施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当严格参照国家相关工作纪律和管理规定执行,遵守测试工作纪律,切实做好测试安全保密工作。

第十一条 凡违反测试工作纪律和有关规定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由中国招标投标协会负责解释。




招标采购从业人员专业技术能力评价测试内容指导

一、科目1:《招标采购法律法规》国家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按发布日或修订日之后的有效内容进行学习、备考。本科目测试内容主要是已列明的文件及释义的原文,其他参考书可作为学习理解之用,但不是测试内容。

初级、中级招采人员必考内容: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1999年8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1999年第21号;根据2017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决定》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2011年11月30日国务院第183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12年2月1日起施行。根据2017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6号《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18年3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98号令《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根据2019年3月2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释义》(2012年06月)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002年6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2年第68号,根据2014年0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2015年第658号,2015年1月30日发布,2015年3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2015年6月)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1999年第15号,1999年3月15日发布,于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法释号〔1999〕19号,1999年12月1日发布,1999年12月29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09〕5号,2009年4月24日发布,2009年5月13日起施行)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七部委令2001年第12号,发布时间2001年7月5日,根据2013年3月11日《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招标投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13年第23号令修正)

5、《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国家七部委令2013年第30号,2013年3月11日发布,2013年5月1日起施行)

6、《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八部委令2003年第2号,2003年6月12日发布,2003年8月1日起施行)

7、《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七部委令2005年第27号,2005年3月1日起施行,2013年3月11日《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招标投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13年第23号令对《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做出修正)

8、《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七部委2004年第11号令,根据2013年3月11日《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招标投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13年第23号令修正)

9、《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0号,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10、《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国办发[2015]63号,2016年8月1日起施行)

11、《公共资源交易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发改法规〔2018〕316号,2018年2月12日发布)

12、《电子招标投标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0号,2013年2月4日发布,2013年5月1日起施行)

13、《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2018年3月27日发布,2018年6月1日起施行)

14、《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发改法规规〔2018〕843号,2018年6月6日发布,2018年6月6日起施行)

15、《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2017年7月11日修订,2017年10月1日起实施)

16、《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2017年12月26日发布,2018年3月1日起施行)

17、《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国家六部委2015年第25号令,2015年4月25日发布,2015年6月1日起施行)

18、《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发改法规〔2018〕45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中央组织部、中央编办、中央文明办、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商务部、卫生计生委、国资委、海关总署、税务总局、林业局、国管局、银监会、证监会、国家公务员局、国家铁路局、民航局2018年3月21日发布)

19、《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暂行办法》(发改法规〔2008〕1531号,2008年6月18日发布)

20、《政府投资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2号,2019年5月5日发布,2019年7月1日起施行)

二、科目2:《招标采购专业实务》国家及中国招标投标协会发布的标准文件、规范、指南、示范文本,按发布日或修订日之后的有效内容进行学习、备考。本科目的测试内容为已列明的标准文件、规范、指南、示范文本。其他有关参考书可以作为学习理解之用,但不作为测试内容。

初级、中级招采人员必考内容:

1、《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

2、《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2007年版)

3、《简明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2年版)

4、《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2012年版)

5、《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使用指南》(2007年版)

6、《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使用指南》(2007年版)

7、《标准勘查招标文件》(2017年版)

8、《标准设计招标文件》(2017年版)

9、《标准设备采购招标文件》(2017年版)

10、《标准材料采购招标文件》(2017年版)

11、《标准监理招标文件》(2017年版)

12、财政部《土建工程国内竞争性招标采购招标文件》(财际【2012】67号)

13、财政部《货物国内竞争性招标采购招标文件》(财际【2012】67号)

14、《招标采购代理规范》(2016年版)

15、《非招标方式采购代理服务规范》(2018年版)

16、《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遴选工作指南》(2018年5月出版)

17、《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合作协议示范文本(试行)》(2018年5月出版)

18、《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社会资本方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公路)》(2019年版)

19、《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社会资本方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公路)》(2019年版)

20、《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选择咨询机构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19年版)

三、科目3:《招标采购合同管理》按指定出版时间的有效内容进行学习、备考。本科目的测试内容为已列明的推荐参考书的原文,测试内容均不超出已列明参考书之范围。其他相关或相同书名的参考书可作为学习理解之用,但不作为测试内容。

中级招采人员必考内容、初级招采人员学习内容:

1、《工程合同管理》(代春泉著 2016年6月出版)

2、《工程造价管理》(第2版)( 马楠 马永军 张国兴 编2018年6月出版)

四、科目4:《招标采购项目管理》按指定出版时间的有效内容进行学习、备考。本科目的测试内容为已列明的推荐参考书的原文,测试内容均不超出已列明参考书之范围。其他相关或相同书名的参考书可作为学习理解之用,但不作为测试内容。

中级招采人员必考内容、初级招采人员学习内容:

1、《工程经济学》(第三版)(项勇徐姣姣 卢立宇 编  2018年9月出版)

2、《工程项目管理》(第二版)(丁士昭著 2014年6月出版)


来源:中国招投标协会网站

编辑:李佳丽

审核:苟法军

终审:邓莉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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